财信发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9-04-26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
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8年,公司无重大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
部 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公司监事: 唐昌明 唐宗福 宋晓祯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