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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2020-09-01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8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概述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

公司”)与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创西南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

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界置

业”)。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 36%、融创西南公司持股 32%、融

侨公司持股 32%。星界置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星界置业所

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

转,星界置业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融创西南公司、融侨

公司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星界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截至

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星界置业对财信

弘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3.375 亿元,授权对融创西南公司提供
    的财务资助总额为 3 亿元,授权对融侨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 3

    亿元,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均为 12%。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财务资助金额(亿元)         借 款
序
      财 信 弘 业 融创西南             年 利   审议情况        公告名称及编号
号                          融侨公司
      公司        公司                 率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
                                               第二次临时会
                                                               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       2.25       2.00        2.00     12%    议、2019 年第
                                                               的 公 告 》 ( 2019-
                                               一次临时股东
                                                               026)
                                               大会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
                                               第十一次临时
                                                               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2      1.125       1.00        1.00     12%    会议、2019 年
                                                               的 公 告 》 ( 2019-
                                               第五次临时股
                                                               082)
                                               东大会
合
       3.375       3.00        3.00
计

        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财信弘业公司与融创西南公司、

    融侨公司协商,财信弘业公司、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拟分别与

    星界置业签署《补充协议》,对上述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 9%。

        2、财信弘业公司与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

    梁”)、宁波梁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梁祺”)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梁坤维”)。其中,财信弘业公司 持股 50%、成都中梁持股

    20%、宁波梁祺持股 30%。中梁坤维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子公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中梁坤维所

    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

    转,中梁坤维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成都中梁、宁波梁祺

    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中梁坤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
    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中梁坤维对财信弘业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2.7 亿元,授权对成都中梁提供的财务资助

    总额为 1.1 亿元,授权对宁波梁祺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 1.6 亿元,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均为 13%。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财务资助金额(亿元)         借 款
序
      财信弘业                         年 利   审议情况        公告名称及编号
号              成都中梁    宁波梁祺
      公司                             率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
                                               第四十九次会
                                                               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       2.7        1.1          1.6     13%    议、2018 年第
                                                               的公告》(更新后)
                                               四次临时股东
                                                               (2018-097)
                                               大会

        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财信弘业公司与成都中梁、宁波

    梁祺协商,财信弘业公司、成都中梁、宁波梁祺拟分别与中梁坤维

    签署《补充协议》,对上述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

    资助利率为不超过 9%。

        3、财信弘业公司与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以下简称

    “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梁瑞乙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浩方公司”)。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

    51%、重庆中梁公司持股 35%、宁波梁瑞乙期 14%。重庆浩方公司为公

    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重庆浩方公

    司所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

    周转,重庆浩方公司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重庆中梁公

    司、宁波梁瑞乙期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重庆浩方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

    权重庆浩方公司对财信弘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0.83 亿元,授
    权对重庆中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 0.57 亿元,授权对宁波梁

    瑞乙期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 0.23 亿元,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

    均为 9%。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财务资助金额(亿元)         借 款
序
      财 信 弘 业 重庆中梁  宁波梁瑞   年 利   审议情况        公告名称及编号
号
      公司        公司      乙期       率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
                                               第二次临时会
                                                               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       0.83       0.57        0.23     9%     议、2019 年第
                                                               的 公 告 》 ( 2019-
                                               一次临时股东
                                                               026)
                                               大会

        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财信弘业公司与重庆中梁公司、

    宁波梁瑞乙期协商,财信弘业公司、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

    拟分别与重庆浩方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上述财务资助利率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 9%。

        4、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国兴南华”)与石家庄融创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家庄融创贵和”)共同投资设立石家庄融创财信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融创财信”)。其中,北京

    国兴南华持股 60%、石家庄融创贵和持股 40%。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公

    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石家庄融

    创财信所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

    快资金周转,石家庄融创财信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石

    家庄融创贵和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石家庄融创财信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授权石家庄融创财信对北京国兴南华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3 亿元,
    授权对石家庄融创贵和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 2 亿元,上述财务资

    助事项年利率均为 12%。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财务资助金额(亿元)
序                                         借款年
       北京        石家庄                           审议情况           公告名称及编号
号                                         利率
       国兴南华    融创贵和
                                                    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
1         3.00                2.00           12%    议 、 2019 年 第   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次临时股东大     (2019-082)
                                                    会

         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与石家庄融创贵和协商,北京国

    兴南华、石家庄融创贵和拟分别与石家庄融创财信签署《补充协

    议》,对上述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

    超过 9%。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中梁

    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重庆浩方公

    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石家庄融创财

    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对借款合同的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
    接受           提供                                                  调整前
                                     原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调整后利率
    财务资助方     财务资助方                                            利率
                                     财信弘业公司与星界
    财信弘业公司   星界置业                                2.25          12%       不超过 9%
                                     公司借款合同
                                     融创西南公司与星界
    融创西南公司   星界置业                                2             12%       不超过 9%
                                     公司借款合同
                                     融侨公司与星界公司
    融侨公司       星界置业                                2             12%       不超过 9%
                                     借款合同
                                     财信弘业公司与星界
    财信弘业公司   星界置业                                1.125         12%       不超过 9%
                                     公司借款合同
                            融创西南公司与星界
融创西南公司   星界置业                             1      12%   不超过 9%
                            公司借款合同
                            融侨公司与星界公司
融侨公司       星界置业                             1      12%   不超过 9%
                            借款合同
                            财信弘业公司与中梁
财信弘业公司   中梁坤维                             2.7    13%   不超过 9%
                            坤维公司借款合同
                            成都中梁公司与中梁
成都中梁       中梁坤维                             1.1    13%   不超过 9%
                            坤维公司借款合同
                            宁波梁祺公司与中梁
宁波梁祺       中梁坤维                             1.6    13%   不超过 9%
                            坤维公司借款合同
               重庆浩方公   财信弘业公司与重庆
财信弘业公司                                        0.83   9%    不超过 9%
               司           浩方公司借款合同
               重庆浩方公   重庆中梁公司与重庆
重庆中梁公司                                        0.57   9%    不超过 9%
               司           浩方公司借款合同
               重庆浩方公   宁波梁瑞公司与重庆
宁波梁瑞乙期                                        0.23   9%    不超过 9%
               司           浩方公司借款合同
               石家庄融创   借 款 合 同 SJZ-2019-
北京国兴南华                                        3      12%   不超过 9%
               财信         001
石家庄融创贵   石家庄融创   借 款 合 同 SJZ-2019-
                                                    2      12%   不超过 9%
和             财信         002

     三、交易目的

     为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基于公平对等原则,星界置业分别与

财信弘业公司、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商议确定签署《补充协

议》,对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中梁坤维分别与财信弘业公司、

成都中梁、宁波梁祺商议确定签署《补充协议》,对财务资助利率

进行调整;重庆浩方公司分别与财信弘业公司、重庆中梁公司、宁

波梁瑞乙期商议确定签署《补充协议》,对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

整;石家庄融创财信分别与北京国兴南华及石家庄融创贵和商议确

定签署《补充协议》,对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

     四、《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补充协议》并调整财务资助利率水平,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整体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公司日常管理需要,根据对
等原则,星界置业、中梁坤维、重庆浩方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向

股东提供同利率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星界置业与财信弘业公司、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之《补

充协议》;中梁坤维与财信弘业公司、成都中梁、宁波梁祺之《补

充协议》;重庆浩方公司与财信弘业公司、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

瑞乙期之《补充协议》;石家庄融创财信与北京国兴南华、石家庄

融创贵和之《补充协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