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已取消)2020-12-22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3.15%、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63%,提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重庆财信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达公司”、“借
款人”)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
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仕达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贷款不
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仕达公司以持有的面积为 10,060.8 ㎡的土地作为抵押担
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
91 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
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
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不超过 78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不超过 13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年度 本次使 本次担保后 此次担保额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已使用担保 度占上市公
持股比 担保授 用担保 授权可用担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额度 司最近一期
例 率 权总额 额度 保余额 净资产比例 担保
仕达公 780,000
公司 100% 100.45% 100,366.95 9,500 670,133.05 4.80% 否
司 (注)
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前对仕达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318.22万元,本次担
保后的余额为9,818.22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
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财信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 1 号 1 幢名义层第 21 层
3、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9 日
4、法定代表人:刘丛胜
5、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非居住房
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重庆智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 100%的股权。
8、经核查,仕达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4,488,835.67
负债总额 305,850,416.66
或有事项 0
净资产 -1,361,580.99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361,580.99
注:仕达公司为2020年5月成立的公司,故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现债
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
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两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算,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依照主合同的相关约定确定。发生协商
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
间起算日。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3、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仕达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现债
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
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2、担保期限:抵押权在主债权消灭或抵押权实现以前存续。如
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宣布债
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
约定,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或者依法实现抵押权。
3、抵押物:仕达公司以持有的面积为 10,060.8 ㎡的土地作为抵
押担保,产权证号:渝(2020)江北区不动产权第 000543887 号。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
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319,720.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8.07%,占净资
产的161.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占净资产的
11.6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汉口银行之《保证合同》;
2、仕达公司与汉口银行之《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