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杰利先生2021-04-1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作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
席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
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0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
2020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
工作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20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1 次为现场会
议,19 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并在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情况,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
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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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审议、表
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李杰利 20 20 0 0 否 7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1、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
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2 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2 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考核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形成考核批复。
(2)2020 年 3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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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 12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2020 年 12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修订《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三、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 28
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十 届 二 十一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
1 月 19 日 同意
次临时会议 92%股权的独立意见》。
十 届 二 十四 1、《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 月 27 日 同意
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的
独立意见》;
2、《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
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十届八次会 7、《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
4 月 12 日 同意
议 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8、《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
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
款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授权额度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
酬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4、《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3
1、《关于购买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35%股权
十届二十八 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7 月 22 日 同意
次临时会议 2、《关于购买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3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届三十次
8 月 11 日 1、《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临时会议
十届十次会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8 月 27 日 同意
议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星界置业、中梁坤维、重庆浩方公司、石家庄
融创财信与其股东分别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独立
意见》。
十届三十一
8 月 31 日 2、《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石家庄融创财信、中梁
次临时会议 同意
坤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十届三十二
9月4日 1、《关于变更接受财务资助主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临时会议
1、《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十届三十四 2、《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11 月 13 日 同意
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十届三十五 1、《关于公司放弃华陆环保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
11 月 27 日 同意
次临时会议 权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历次公告。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3 笔,分别为: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财信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最终
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在 2020 年度内预计发生的关于提供物业
服务、发生污水处理劳务服务的事项,该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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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7,761,234.26 元购买重庆财信环境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35%股权,
该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关于购买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
公司 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预计新增与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
资 子 公 司 财信 智 慧生 活 服 务集 团 有限 公 司 日常 关 联交 易 不 超过
1,777.89 万元,该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20年4月12日,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独立意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1,693,316.94元,提取10%法定
盈 余 公 积 17,169,331.69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61,294,771.87元,减去当年已对股东的分配的利润23,107,900.13
元,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92,710,856.9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
1,100,462,17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3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261,006.44元。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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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
至下一年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公司章程》
所描述的发展阶段,且预计2020年生产经营性资金支出安排较大,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董事会
所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主要为向项目住
宅按揭借款人所借款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及为控股子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上
担保均履行了表决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编制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 4 份定期报告和 116 项临时公告。本人对公司 2020 年的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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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
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
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
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的议案表决未
发生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文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公
正的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
切实维护所有投资者利益。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保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关注,确保定期报告及其他日常公
告及时准确。
六、其他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没有提议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7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年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重大
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恪尽职守、忠实勤
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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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杰利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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