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2021-04-1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
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董事会提
供的有关材料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本年度将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必
要的,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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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
戴琼 田冠军 赵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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