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1-06-1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或“财信发展”)拟以现金购买重
庆财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简称“本次收购”)。
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存在部分同业竞
争。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兼本次收购的关联方,现
就避免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次收购交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将通
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关停并转、业务合并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解决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相同业务的情形,在此之前将委托上市公司
代为管理物业管理子公司的相关股权。
2、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包括本公司/本人将
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物业管理服务构成实质性同
业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
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
3、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包括本公司/本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已
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本公司/本人承诺有权签署本承诺函,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本人保证严
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卢生举(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