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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
 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财信发展”、“国兴地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

公告[2022]16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概述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2013

年 8 月通过收购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

所持公司 19.9%股份、收购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10%股份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以下统称“承诺

人”)于 2013 年 8 月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为贯
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

监会公告[2022]16 号)规范承诺的要求,承诺人就《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重新承诺(详见公司 2014-033 号:财信集团、财信

地产和卢生举先生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说明),并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 2018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财信

集团、财信地产、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部分变更承诺内容如下:

    (一)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信渝中城项目)

    根据财信渝中城项目开发情况,承诺 2022 年底前完成中置物业

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

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中置物业所开发的

财信渝中城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

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中置物

业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中置物业不再获取新的项目。

如在 2022 年底前未完成中置物业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

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

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
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 12 个月内

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二、放弃收购情况概述

     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置物业”)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

黄路 1 号 1 幢 25 层,法定代表人:彭陵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五金。

     中置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财信渝中城项目总建面 37 万方,地上 28 万方,其中包括住宅

18.9 万方、商业 3.4 万方、商务写字楼 5.6 万方;地下车库 9.1 万

方。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开发销售,剩余少量公寓、商业及部分车位。

根据目前的销售速度,项目预计今年公寓清盘,商业大部分清盘,剩

余部分车位。项目预计 2020 年竣工。

     中置物业三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17,940.61             20,076.46             8,627.07              3,323.64


   净资产           -1,344.11            -41,523.94            -49,635.65           -54,987.34


  货币资金          5,831.42               724.22                 124.8                56.62


 经营性现金流       5,027.85              3,155.49               -599.42               -68.18


  营业收入          80,173.66             27,471.15             4,806.73               187.83
    净利润         -18,303.02   -40,179.83   -8,111.71   -5,165.40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8,303.02   -40,179.83   -8,111.71   -5,165.40


      (二)放弃收购原因

      1、原承诺注入项目已基本开发完毕

      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开发销售,住宅售罄,公寓、商业、车位大

部分清盘。目前主要进行剩余公寓(2 套)及车位(5 个)的出售。

      2、履行原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1)项目已全面竣工,后续已无新的开发项目。目前进行存量

资产销售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事项,注入上市公司无法形成好的经济

效益。

      (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目前经营范围尚无法去掉房地产开发

业务(剩余产品销售及办理证照需要)或注销该公司。

      (3)公司控股股东接触其他开发商,谋求以股权转让形式出让

地产项目公司控制权,解决同业竞争。由于整体地产行业市场环境等

因素,该方式亦无有效进展。

      3、变更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1)经与控股股东协商,财信发展拟放弃 2022 年对重庆中置物

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信渝中城项目的收购。同时承诺人拟变更部分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内容。

      (2)在公司注销、变更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或转

让项目公司之前,由上市公司托管财信渝中城项目;近年来,通过托

管财信渝中城项目,公司共获得托管收入 2,987.56 万元。
    4、变更承诺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议案》,关联董

事贾森、刘君权、张译匀、李启国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董事会决定放弃收购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控股股东承诺注入的财信渝中城项目,目前已基本开发完

毕。目前置入上市公司不会增加有质增量,不利于改善上市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不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为解决财信发展与承诺人之间的同业竞争,自 2015 年开

始,财信发展对承诺人下属的财信渝中城项目全部进行了托管,负责

项目的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

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存量资产的运营管

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

财信发展通过托管财信渝中城项目,共获得托管收入 2,987.56 万元;

目前承诺人已不具有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团队。

    (三)为履行相关承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同意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

城项目。

       五、放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中置物业财信渝中城项目已基本开发完毕,目前置入上市公司亦

不利于上市公司盈利的改善。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

限公司及其财信渝中城项目有利于更好的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关于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

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2、本次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财

信渝中城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3、公司根据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财信渝中城项目实

际情况,放弃收购以及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

更或转让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前,由财信发展托管重

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财信渝中城项目,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更

高的利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 2022 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及其渝中城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就公司放弃 2022 年

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财信渝中城项目事项履行了审

议程序,关联董事贾森、刘君权、张译匀、李启国回避表决,相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财信集团及财信地产部分变更后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