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实控人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卢生举先生
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财信发展”、“国兴地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目前所存在的同业竞争状况,为了维护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卢
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
2013 年 8 月 16 日,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地产”)通过协议受让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财信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所持的财信发展 29.9%的股份成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和财信地产在地产业务板块存在同业竞争。财信地
产、财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以下统称“承诺人”)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存量房地产在相关条件成熟时,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通过资产重组、股权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同时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业务。截至目前,卢生举先生控制的涉及房地
产开发业务但未注入上市公司的企业如下(卢生举先生控制的财信集团
持股比例均为 100%):
序 所在 承诺到期时
号 企业名称 区域 开发类型 间
1 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 住宅、商业 2022.12.31
2 重庆市弘信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 住宅、商业 2024.12.31
3 重庆财信恒力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 别墅、酒店 2024.12.31
重庆市大 住宅、商业、游乐
4 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31
足区 园、酒店
2018 年 12 月及 2019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对相关承诺进行说明
变更。其中,卢生举先生对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置物业”)的具体承诺内容为根据财信渝中城项目开发情况,承诺 2022
年底前完成中置物业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
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中
置物业所开发的财信渝中城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
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
如中置物业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中置物业不再获取新的
项目。如在 2022 年底前未完成中置物业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
应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
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
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 12 个月内在合适
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公司申请出具之日,中置物业相关地产项目已全面竣工,后续
已无新的开发项目,但仍剩余 2 套公寓及 5 个车位待出售,目前不具备
注销条件;受整体地产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股东难以在
规定的时间内向第三方转让项目所有权;相关项目处于尾盘销售阶段,
注入上市公司无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拟变更后的承诺
综合考虑财信渝中城项目目前情况,经与卢生举先生协商,对原承
诺“(一)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信渝中城项目)”部分变更如
下:
原承诺:
(一)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信渝中城项目)
根据财信渝中城项目开发情况,承诺 2022 年底前完成中置物业注销、
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
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中置物业所开发的财信渝中城
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
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中置物业股权转让,财信
发展有优先选择权;中置物业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 2022 年底前未完
成中置物业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
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
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
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 12 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
无关联的第三方。
变更为:
(一)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信渝中城项目)
根据财信渝中城项目开发情况,2024 年底前完成中置物业注销、经
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
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中置物业所开发的财信渝中城项
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如中置物业股权转让,
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中置物业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 2024 年底前
未完成中置物业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
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
财信地产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四、申请变更承诺的原因及影响
(一)地产板块同业竞争目前无法解决
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目前经营范围尚无法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剩
余产品销售及办理证照需要)或注销该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接触其他开发商,谋求以股权转让形式出让地产项
目公司控制权,解决同业竞争。由于整体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
该方式亦无有效进展。
3、财信渝中城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后续主要少量滞销产品的销售
及清税等事项,注入上市公司无法形成好的经济效益。
(二)变更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1、目前房地产行业现金流普遍较为紧迫,变更承诺,减少由于收购
产生的现金流置出,更符合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
2、近年来,通过托管财信渝中城项目,公司共获得托管收入 2,987.56
万元;财信地产下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均由上市公司托管开发,收
取委托管理费。
(三)变更承诺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
五、承诺方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及对策
(一)履约能力
卢生举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集团管理经验和较好的社会基础,具备
一定的履约能力。
(二)履约风险及对策
1、项目风险及对策
风险:项目存在少量物业需要销售,进度尚不可知,可能导致承诺
无法继续履行;后续税务清算工作较多。
对策:加大力度需找客户,尽快完成销售;积极协调税务机构,提
前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2、本次部分变更承诺事项能否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本次部分变更承诺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
该事项为关联事项,在审议该议案时,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即财信地产所持本公司股份需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
完全由中小股东决定。因此本次部分变更承诺事项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做好投资者解释沟通工作。
六、不能履约的制约措施
1、财信发展作为托管方,对可能影响到承诺完成事项作出提前安排,
确保变更后承诺的顺利履行。
2、财信发展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信息披露。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关联董事贾森先生、刘君权先生、
张译匀女士、李启国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承诺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董事会意见
1、鉴于目前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信渝中城项目尚有少量物
业需要继续销售且客观上难以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导致原承诺无法继
续履行。为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同意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本次关联方财信集团及财信地产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1)部分变更后的承诺有明确的履约时间;
(2)上市公司对部分变更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
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进行了充分信
息披露;
(3)部分变更承诺的内容具有可实现性。
3、部分变更承诺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根据部分变更后的承诺,在解决
中置物业财信渝中城项目同业竞争问题前,由财信发展对其进行托管,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加收入,增厚股东权益,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
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于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的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承诺人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就卢生举先生部分
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关联董事
贾森先生、刘君权先生、张译匀女士、李启国先生回避了表决,相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卢生举先生变更后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