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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除公司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

惯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外,公司担保事项包含

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的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融

资担保,前述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

性资金往来,截至2022年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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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73,375,439.2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元后,加

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4,009,431.83元,减去当年已对股东的分

配的利润0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9,366,007.39

元。

       公司拟对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鉴于公司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

上述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

的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工作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规范运

营,未发现重大缺陷,基本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

理的规范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

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可以分次向银行、信托、资

产管理公司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资金专项用于公司所开发项目

建设及相关投资活动,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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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各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

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

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

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

    六、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

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

满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

东借款事项公平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议

案, 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

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

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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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1、2022 年度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

    2、薪酬标准有利于调动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

公司决策及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根据《公司章程》,同意将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津贴标准是结合目前整

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

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津贴标准合理。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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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冠军               臧志刚                余涛



                                            202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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