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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重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重机”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
会公众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我们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勤勉尽责的履
职态度,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
项议案进行表决。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杨奇云         5            1          4          0        0          否
  杨建国         11           2          9          0        0          否
  张树明         11           2          9          0        0          否
  王志明         6            1          5          0        0          否
    注:报告期内,杨奇云因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
举王志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二、建议被采纳的情况
                                         1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
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性
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况;
    (二)除正常履行审核委员会职责外,未有其它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及审计相关部门沟通的情况
    我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保持沟通,不存在无法联系
的情形;审计工作组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与我们能够随
时保持沟通;我们能够按照参与年报审计工作要求,与会计师进行邮件、电话和
当面沟通。

    五、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
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方面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21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
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2.关于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有关建议事
项,并出具了:
    1.关于对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等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
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有
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有关建议事
项,并出具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有关建议事
项,并出具了:
    1.关于对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
告》的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
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关于放弃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3
见和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
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独立意见。
    (九)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
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1.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十)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采纳了
有关建议事项,并出具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
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为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公司和审计师进行了
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加强学习情况
    2021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
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治
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自
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4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杨建国、张树明、王志明

                       杨奇云(时任)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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