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宁、徐小伍、郝振平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