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 现就会议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等资料,独立 董事候选人刘一平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规定。上述候选人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 任职合法性,具备任职能力,我们同意提名刘一平先生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徐小伍、郝振平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