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0-12-0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续
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宁、郝振平、刘一平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