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暨关联交易的 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因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情 况,经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各合作方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对股 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并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从股 权投资基金退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所涉事项的 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退伙的详细介绍,同意公司将该事 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宁、郝振平、刘一平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