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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嘉博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
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海南博创云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
沟通、内部监督五大方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结合业务实际,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如下:
       (1)资金活动:资金计划的全面、及时、准确,信贷业务开展及审批流程的合规
性,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资金运营活动的管控力度;
       (2)采购活动: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准确性及验收、付款环节的操作
规范性;
       (3)资产管理:资产安全、实物资产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存货库存量的合理
性;
       (4)销售业务: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销售结算方式的合
理性及账款回收的及时性;
       (5)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6)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执行、考核的有效性;
       (7)合同管理:合同的规范性及签订、审批程序执行、合同追踪、归档及保管的
有效性;
       (8)对外担保:对外担保的程序合规性、审批健全性、公告及时性及执行与监控
的有效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守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评价过程
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穿行测试、专题讨论、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
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和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
   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6%    资产总额的 0.6%≤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的 2%     经营收入的 2%≤错报<经营收入的 5%       错报≥经营收入的 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2%   所有者权益的 2%≤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5%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可以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
 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8)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020 年,由于对子公司重大损失、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不及时,公司董事长吴鹰、
 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公司管理及内控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管理缺陷。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
 任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能力培养,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
 一步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经过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整改,后期未发现相关问题,说明内控管理得到有效
提升,内控管理基本有效。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鹰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