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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嘉博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7-15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5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嘉博创”)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6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高
度重视,对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刘英魁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原因、涉案金额等,刘
英魁是否存在通过股份冻结规避业绩承诺补偿的情形。
       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英魁持有公司股份 84,061,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98%,其中累计冻结 84,061,447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轮候冻结 10,851,885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2.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刘英魁股份冻结的具体情
况如下:
              司法冻结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序号                                                          起始日       到期日
            执行人名称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北京市朝阳区人
   1                       4,200,000       5.00%      0.45%   2019-10-24   2022-10-23
          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
   2                       6,651,885       7.91%      0.71%   2021-06-17   2024-06-16
          人民法院
   3      北京市第二中级   66,185,136     78.73%      7.07%   2021-06-30   2024-06-29

   4      人民法院         7,024,426       8.36%      0.75%   2021-06-30   2024-06-29

 合计           --         84,061,447       100%      8.98%      --           --


       上述股份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7)、《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
    刘英魁关于上述股份冻结的原因、涉案金额,是否存在通过股份冻结规避业绩承
诺补偿的情形,向公司回函如下:
    “本人刘英魁是中嘉博创持股 5%以上的股东,针对近期本人持有的中嘉博创股票
总计 84,061,447 股被冻结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本人持有的 4,200,000 股中嘉博创股票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法院冻结。冻结原因为一起民事纠纷引起,涉案本金为 2,000 万元。原告申请了对本
人的财产保全措施。该案最终判决结果显示,本人并不承担责任。故本人在收到判决
书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该笔股票冻结,但法院未予以解冻。经查询,该
笔冻结股票将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解冻。
    2021 年 6 月 17 日,本人持有的 6,651,885 股中嘉博创股票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
民法院冻结。冻结原因为一起民事纠纷所致,涉案本金为 2,000 万元,本人为该案的
担保人。原告申请了对本人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本人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
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文件,且未收到该案相关的诉讼材料。本人通过石景山区
人民法院电话查询获知上述信息。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人持有的中嘉博创 73,209,562 股股票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冻结,轮候冻结 10,851,885 股。冻结原因为一起民事纠纷所致,涉案标的为
1.7 亿人民币。该冻结措施已经违反善意文明执行规定,属于超标的冻结。本人已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本次冻结措施。
    本人承诺不存在通过股份冻结规避业绩承诺补偿的情形。”

    问题二:结合刘英魁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具体情况及履约能力,补充说明你公司
为督促其履行承诺已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刘英魁目前尚未履行协议项下 2020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且除业绩承诺补偿外,根
据各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还承担着因业绩承诺期限届满起两个会计年度内可能因资产
减值所引发的补偿责任。公司在与刘英魁及业绩承诺各方就业绩补偿或调整方案经多
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向其发出了《关于履行业绩补偿责任的告
知函》,要求业绩承诺各方能够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
协议》等相关重组交易协议,切实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鉴于目前刘英魁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现状且其自身债务风险尚未解除,为确保刘英魁等业绩承诺方有意愿且
有能力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向刘英魁等业绩承诺方发出
了《关于中止支付交易对价的通知》,暂时中止向刘英魁等业绩承诺方支付剩余交易对
价款,尚未支付的交易对价款可以覆盖业绩承诺补偿的价值,充分的保护了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一直持续的、积极的与刘英魁进行沟通,屡次敦促要求其履行 2020 年度业绩
补偿的义务,但截至目前,刘英魁等方仍未对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向公司作出
明确的回复。

    公司将继续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重组交易协议,积极持续采取包括协商解决、司
法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努力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持续加强业绩补偿
的追讨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问题三: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为保证业绩承诺方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
语春华”)与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惠秋实”)
有意愿且有能力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向上述两家业绩承诺方发
函了解其自交易以来是否发生过股东变更等事项;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了查封、
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对其股权状况回函说明如下:
    “一、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语春华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1MA291GHA8J,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保税区嘉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北仑
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4026-3 室。
    2019 年 7 月 10 日,应宁波保税区工商管理部门关于创投企业备案的要求,嘉语
春华发生了如下变更: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投资合伙企    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
 公司名称
               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      500 万人民币                    3000 万人民币
               1.刘英魁:出资额 495 万,出资   1.刘英魁:出资额 2900 万,出资
               占比 99%;                      占比 96.67%;
合伙人信息     2.宁波保税区嘉春秋投资管理有    2.宁波保税区嘉春秋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出资额 5 万,出资占比   限公司:出资额 100 万,出资占
               1%                              比 3.33%
经营范围变
               实业投资                        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更

    二、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惠秋实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1MA291GHG7M,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保税区嘉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北仑
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4026-2 室。
       2019 年 7 月 10 日,应宁波保税区工商管理部门关于创投企业备案的要求,嘉惠
秋实发生了如下变更: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   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
  公司名称
                    限合伙)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          500 万人民币                         3000 万人民币
                    1.刘英魁:出资额 490 万,出资占比    1.刘英魁:出资额 2900 万,
                    98%;                                出资占比 96.67%;
 合伙人信息         2.宁波保税区嘉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     2.宁波保税区嘉春秋投资
                    司:出资额 10 万,出资占比 2%        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 100
                                                         万,出资占比 3.33%
经营范围变更        实业投资                             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综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这两家公司自交易以来,未发生股东变更,仅变更了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出资比例及出资金额。
       另,两家公司均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