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嘉华信息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嘉华信息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及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