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业绩承诺方签署
的《盈利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约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履行了减值测试程
序,测试结果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该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
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资产减值补偿方案符合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在《业绩补偿协议》等协议及中的约定,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能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资产减值补偿方案。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嘉华信息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不能对嘉华信息
进行实质性控制,公司将嘉华信息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决策结果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嘉华信息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1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