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副总裁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经对副总裁人选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副总裁具
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我们未发
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个人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林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完成年度审计所需的必要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系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
而做出,理由具有正当性,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