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相 关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2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