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星 美: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步林)2010-03-16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我在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应参加3次,实际参加3
次;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应列席2次,实际列席2次。公司召集召开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后我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于2009年10月9日上任,在2009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
做出决策前,我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2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09年11月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关于审计机构和评估
机构相关事项的意见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09年12月2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专项补充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通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如有疑问主动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及时向我
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股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的进度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3、我还利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
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继续加快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度和质量,促进公司尽快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0 年,我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陈步林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