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美:关于2011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2012-06-18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 *ST星美 公告编号:2012-21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1 年年度报告》,并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更正后的《2011 年年度报告》。
在《2011 年年度报告》的以下条款中(包括但不限于),均包含和涉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宏” )2011 年度为上海
实业半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 )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实现咨询服
务收入人民币 250 万元。
一、“第三节、(二)、1、主要会计数据中的 2011 年营业收入” ;
二、“第八节、(一)、1、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概述中涉及的 2011 年营业
收入”;
三、“第八节、(一)、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中涉及的 2011 年营业收入”;
四、“第十一节、(三)、财务报表附注、五、(十)、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涉
及的 2011 年营业收入”。
现将涉及该项业务的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上海星宏与上海实业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签订《商务咨询服务协议书》(以
下简称“本次协议” ),上海实业的母公司拟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
资并参与青岛唐岛湾项目开发合作事宜,委托上海星宏作为“合作事宜”的咨询顾问
寻找投资方、参与谈判、草拟合作方案、协助决策、安排签署合作意向书等。双方约
定的咨询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付款方式为按进度分期付款:
1、上海实业指定的关联公司(青岛上实瑞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瑞
欧” )与投资方签署合作协议,投资方首期出资到位并根据出资比例指派其人员加
入某项目公司董事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备案手续,付款 50%,计人民币 250 万元,
支付日期为取得变更备案后新工商营业执照的九十日内;
2、根据合作协议,投资方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并取得相应出资凭证,相应工商及
其他所有证照全部变更完毕,支付剩余 50%的款项,计人民币 250 万元,支付日期为
取得相关证照后的九十日内。
二、按照本次协议规定,上海星宏于 2011 年二季度先后向上海实业提供了咨询
分析报告、合作方案建议书、拟投资方候选名单等材料。根据上海星宏提供的上述文
件及材料,青岛瑞欧最终确定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 )
作为合作主体。2011 年 6 月,西藏林芝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并取得青岛瑞欧 50%股权,
青岛瑞欧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按本次协议约定,上海星宏于 2011 年 8 月收到首期 50%
的服务费付款 250 万,并确认了该笔收入。
三、根据本次协议约定和实际工作的进展,其第二次股权转让事项未发生在 2011
年度。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第二次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
成,但合同剩余的 50%服务费人民币 250 万尚未收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在 2011 年年度财务报告里确认了首期 250
万元的当期营业收入。对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师认为,上海星宏与
上海实业的项目真实、有效,2011 年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准确、可靠,收入、
成本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已补充在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二)、1、主要会计数据
表中“营业总收入”注1里,详情请见2012年6月19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
年年度报告》(补充版)。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