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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美:关于对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3-03-14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2012 年度
            关于对 ST 星美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029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联合”
或“公司”)201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
第 110275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由于截止报告日星美联合有关资
产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公司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也还处于起步
阶段,尚不能确定是否能给星美联合带来持续盈利,因此星美联合持
续经营能力尚不确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对星美联合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在完成破产重整、债务清偿与股改实
施之后,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星美联合的第一大股东后,拟引
进优质资产完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0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启
动了首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因重组方拟置入房地产资产项目因规
划发生变化对当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重大影响,从而于 2010 年
7 月 6 日撤回当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和已提交相关部门审
批的材料。2010 年 10 月,中国证监会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房地产
调控政策,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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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公告表明,大股东希望引进非关联
关系的战略投资者对星美联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转让控股股东的
控股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上述计划无实质性进展,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公司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也
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能确定是否能给星美联合带来持续盈利,因此
我们认为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尚不确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六条“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
因此我们对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作为强调事项予以说明。

    二、强调事项对星美联合 201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
具体金额
    上述强调事项不会对星美联合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
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三、强调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性规定
    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对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提请财务报表使
用者注意,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
规定的情况。



                             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O 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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