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星美联合 公告编号:2013-021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星美联合 股票代码 0008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虹 陈亚兰 电话 023-88639066 023-88639066 传真 023-88639061 023-88639061 电子信箱 stellarmegaunion@aliyun.com stellarmegaunion@aliyu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注 营业收入(元) 7,158,354.56 3,199,854.25 12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7,954.61 907,969.08 -5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31,079.61 688,969.08 -51.9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5,480.81 -336,581.84 -220.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9 0.0022 -58.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9 0.0022 -58.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2% 12.72% -6.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185,069.98 6,779,589.17 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61,105.61 5,983,151.00 6.32% 注:公司在2013年1-6月实现的7,158,354.56元(未标注币种的均为人民币,下同)营业收入全部来自全资子公司上海 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 1、为柏君历经贸(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顾问;投资顾问; 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 查;家居装饰设计;销售计算机及配件、家具、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组织人员 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提供咨询服务,实现咨询服务收入735,849.06元。 1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星宏与柏君历经贸(北京)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签订了《服务合同》,委托方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四地的房地产市场委托上海星宏提供相关调研服务并出具专题报告及提供相关分析,服务费用为780,000.00元。上海星宏已 于5月向委托方提交了《大中华房地产市场调研》的咨询报告。委托方已于6月将相关服务费支付给上海星宏。上海星宏于6 月按合同金额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扣除6%的增值税后确认了咨询服务收入735,849.06元。 2、为北京金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1 亿元,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提供中介服务,实 现中介服务收入 150,943.40 元。 上海星宏与北京金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 日签订了《中介服务委托协议》。该合同约定:上海星宏为北 京金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寻找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要求的客户资源,上海星宏在委托方与客户签订协议后即按该协议中约定的 贷款利息总额(税前)的 10%确认中介服务费。截至 6 月底之前,上海鑫以按协议要求向委托方确认了 160,000.00 元中介 服务费。委托方已将相关服务费支付给上海星宏。上海星宏于 6 月按所确认中介服务费的金额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扣除 6%的增值税后确认了中介服务收入 150,943.40 元。 3、向朗迪景观建造(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惠恺先生投资的香岛园艺有限公司出资 在深圳设立,注册资本为港币2,600万元,主要在国内从事园林景观绿地的规划设计及施工)销售绿化苗木,实现商品销售 收入5,224,392.28元。 朗迪景观建造(深圳)有限公司与上海星宏于2013年4月分别签订了《苗木采购合同》(一) 、《苗木采购合同》(二), 合同金额合计6,112,538.96元,要求上海星宏为其工程项目采购绿化苗木。上海星宏在综合考虑客户要求的采购预算和自身 的利润水平基础上着手进行绿化苗木的采购,于4月分别与如皋市森宏苗木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甘丰苗木农地股份合作 社签订了苗木采购合同。按上述购、销合同的要求,截至5月底之前,客户所需绿化苗木已分期分批全部运达指定目的地并 进行了交接,上海星宏于5月按合同金额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扣除17%的增值税后确认了绿化苗木销售收入合计 5,224,392.28元,对应的绿化苗木销售款也于6月中旬全部收讫。 4、为鑫正鹏(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5,05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顾问;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电脑动画设计;礼仪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经济 信息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提供咨询服务,实现咨 询服务收入566,037.74元。 上海星宏与鑫正鹏(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签订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上海星宏 为鑫正鹏(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的调研服务,服务费为600,000.00元。上海星宏于6月向委托方提交了大为石 化项目和中宇物流项目的相关调研成果文件。委托方已将相关服务费支付给上海星宏。上海星宏于6月按合同金额开具了增 值税普通发票并扣除6%的增值税后确认了咨询服务收入566,037.74元。 5、为北京和一恒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影视策划;市场 调查;企业管理;艺术摄影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提供咨询服务,实现咨询服务收入481,132.08元。 上海星宏与北京和一恒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签订了《市场调研代理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星 宏为北京和一恒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新媒体行业市场调研服务,服务费为510,000.00元。上海星宏按照合同中调研大纲 的要求于6月向委托方提交了《新媒体行业市场调研报告》。截至6月底之前委托方已将相关服务费支付给上海星宏。上海星 宏于6月按合同金额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扣除6%的增值税后确认了咨询服务收入481,132.08元。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95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4% 106,938,440 106,938,440 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8% 19,771,051 0 杨成社 境内自然人 2.90% 12,000,000 0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2% 10,000,000 0 陈思廷 境内自然人 1.39% 5,753,020 0 耿群英 境内自然人 1.04% 4,311,898 0 杨忠义 境内自然人 0.97% 4,029,468 0 耿国华 境内自然人 0.87% 3,600,000 0 董刚义 境内自然人 0.54% 2,230,000 0 施建国 境内自然人 0.49% 2,032,105 0 公司不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半年度报告摘要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公司完成了破产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事项和股改后,虽然主要资产和负债已被剥离,但是生产经营仍然处于停顿状态。 公司没有筹划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没有启动、主营业务暂时没有 确立的情况下,董事会积极开展和推进全资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工作,保持其持续盈利能力,努力解决星美联合的生存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715.8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19.99万元,增加了34.82%;营业利润为77.06万元,较上 年同期的116.82万元,下降了34.0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本报告期较上年 同期新增了毛利率较低的商品购销业务,而毛利率较高的咨询服务业务减少了,导致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加而营 业利润下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