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联合: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2-05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星美联合 公告编号:2014-60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家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陈步林先生根据相关政策(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陈步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推荐李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简历附后)
李敏先生自 2007 年至 2013 年曾连续六年担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因前述原因未再担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已经 1 年以上。
公司独立董事严玉康、陈步林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推荐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敏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李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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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拟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第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同意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进行审议,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司同时公告的《星美联合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敏先生,58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信用分析师、注册会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中国税务师。历任上海玩具电镀一厂财务科长、副厂长,上海第二轻工业局
职工财会学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经隆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李敏先生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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