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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6-03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5-36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鑫以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经 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获得表决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内容),本公司将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次一交易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
序。
    因该事项的筹划尚存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
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星美,股票代码 000892)自 2015 年 6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 2015 年 7 月 3 日前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文件》(2014 年修订版)的编制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材料。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
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2015 年 7 月 6 日起恢复交易,公
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
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交易,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继续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
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1、若股权受让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版)的编制要求
制作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材料给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生
效条件将不再存在,本次交易将终止。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本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本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