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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美:关于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公告2015-11-19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 星美         公告编号:2015-87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今天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
后审核的反馈意见,该意见指出“内容不完整”,要求候选人简历补充披露是否
与公司 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任职条件。现予以补充公告如下:
    1、江新光先生,39 岁,高中学历。最近五年历任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欢瑞世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北京暴风
雨音乐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欢瑞世纪演艺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江新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
它持股 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江新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5 条和第 135 条的
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的规定情形,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2、张俊平先生,43 岁,大专学历。最近五年历任青岛海尔地产项目常务副
总经理,大连福佳集团项目总经理,红鼎兴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
张俊平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张俊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5 条和第 135 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的规定情形,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