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5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7年5月19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4 号东方梅地亚 A 座 1609 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有9人,通过网络 投票的有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3,778,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648,33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7%。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130,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21%。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74,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 (五)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63,7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38,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3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王应、殷勇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