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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独立董事对《关于增补王玲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5-2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增补王玲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欢瑞世纪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王玲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王玲女士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5 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王玲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陈宋生
                                                       庄   炜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