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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关于欢瑞营销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5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欢瑞营销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为保持与欢瑞影视同安徽卫视签署供剧合同的同步,欢瑞营销与安徽卫视的合同亦于近
日签订,但并不影响双方对合同义务的履行。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获悉,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营销”或“乙方”)与安徽广
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安徽卫视”或“甲方”)签订了《广告代理及商务合作合同》。
    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第五节“重大合同”之“一、
(三)”的规定情形,本公司认为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现将合同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欢瑞营销与安徽卫视签订的《广告代理及商务合作合同》,是欢瑞影视+欢瑞营销与北
京电视台“电视剧排播权和广告招商运营权”合作模式的继续尝试。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从2017年03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合同的签订,是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获
得与卫视台周播剧场的电视剧排播权和广告招商运营权从而推进渠道侧业务发展的又一次尝
试。存在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也存在广告招商不足导致的最大亏损1.7亿元
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安徽广播电视台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575715736Y
    3、开办资本:206,794万元
    4、法定代表人:庄保斌
    5、综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网络
视音频节目;出版发行《安徽广播电视报》;设计、制作和发布广播、电视、网络视音频、
报刊的广告业务;管理和传输全省广播电视信号。
    6、注册地: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龙图路666号
    (二)本公司、欢瑞营销与安徽广播电视台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除本次合同外,本公司、欢瑞营销没有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发生过任何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广播电视台的卫视频道是国内一线卫视,拥有丰富的渠道资源。目前,安徽卫视经
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广告投放方式
    1、投放资源:2017年03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安徽卫视海豚周播剧场(周一至周三)。
    2、海豚周播剧场播出时间:定于2017年03月01日起开播,周期约43周。实际播出剧目以
欢瑞影视与安徽卫视订立的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为准(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的《关于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内容),…。
    …
    4、海豚周播剧场播出时段: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三每天
22:05-…,每天播出2集。…
    …
    7、广告资源:乙方独家享有广告资源包括43周海豚周播剧场冠名(独家)和剧场特约播
映(三家)(以上广告资源以下简称“一冠三特”)、海豚周播剧场第一集片尾的部分硬广
时段资源。…
    ①   甲方授予乙方独家享有《海豚周播剧场》在安徽卫视播出时“一冠三特”的广告资
源经营收益权,乙方保证该资源的广告招商。乙方承诺支付甲方“一冠三特”的全年广告总
额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乙方承诺,即使乙方进行广告招商不能完成1.7亿,仍需按广告
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总额为1.7亿人民币的广告投放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如未来广告招商金额超出了1.7亿元,超出部分由乙方独立享有。
    …
    8、广告软植入权益回报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若甲方的广告客户有意做剧中植入,则由甲方代理其广告客户直接与乙
方或电视剧的制作方订立相关的《广告植入商务合同》,由乙方负责具体植入的策划和执行,
甲方则负责业务洽谈。植入广告的收益不计入人民币1.7亿的保底广告费用,...。
    9、联合营销回报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拥有同等价格条件下的周播剧衍生品元素授权的招商权,...。如上述
衍生品元素授权最终未能达成,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益。
    10、影游联动的商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对周播剧场剧目的影游联动项目按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优先进行
商务合作,若开展合作则该收益不计入人民币1.7亿的保底广告费用,具体合作方式和权利义
务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如上述影游联动合作最终未能达成,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其他权益。
    (二)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本条款项下均为含税金额,甲方应自行承担并缴纳本方税费)
       1、乙方代理广告客户投放甲方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海豚周播剧剧场冠名
(独家)及剧场特约播映(三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广告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圆
整。
    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圆整。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可在前三个月按月支付广告费,之后则分三个季度支付广告费。
       …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欢瑞营销与安徽卫视的合作,是之前欢瑞影视+欢瑞营销与北京卫视开展“电视剧排播权
和广告招商运营权”合作方式的继续探索,这是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的一个
组成部分。此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只能通过我们与安徽卫视(包括之前的北京卫视)
的实践中去探索。如果能获得成功,它不但能夯实我们的核心竞争力,还是公司对渠道侧业
务发展的改革与突破,同时也将通过对内容、渠道及营销的统一运营和深度结合,在以下方
面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1、公司可以主动控制电视剧集制作、播出的节奏,方便公司围绕电视剧内容进行更加精
细化的运作,缩短从制作到播出的周期,提高公司资产的周转效率;
    2、通过周播剧场扩大剧集的影响力,有效推动公司剧集网络付费观看模式的发展;
    3、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控游戏产品的联动开发运营节奏,提升公司游戏产品与电视剧集
的协同性;
    4、一体化并且稳定的制作播出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艺人培养体系的发展。
    进行“电视剧排播权和广告招商运营权”的合作符合公司既定战略,但仍可能在未来经
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也可能存在广告招商不足导致的亏损风险。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而对安徽广播电视台产生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属于欢瑞营销的日常经营活动,且不涉及关联交易,因此不需
要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它相关说明
    本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履行重大合同进展的披露义务。本次合同的履行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和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广告代理及商务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