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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关于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6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合同虽然于近日签订,但欢瑞影视已早在2017年3月1日起就陆续为安徽广播
电视台卫星电视频道供剧试播;
    2、供剧时间的提前并不影响双方对合同义务的履行。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获悉,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或“甲方”)与安
徽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安徽卫视”或“乙方”)签订了《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书》。
       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第五节“重大合同”之“一、
(三)”的规定情形,本公司认为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现将合同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就安徽卫视频道的周播剧场进行合作,欢瑞影视提供170
集电视剧供安徽卫视播出,安徽广播电视台向欢瑞影视支付许可使用费。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从2017年03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或最后一部剧播毕
之日)。
       (三)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合同的签订,是欢瑞影视+欢瑞营销与
北京卫视“电视剧排播权和广告招商运营权”合作模式的继续尝试。存在电视剧短供的风
险。
       (四)合同的履行预计将给本公司合并报表最多增加约1.6亿元的营业收入(税后)。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575715736Y
    3、开办资本:206,794万元
    4、法定代表人:庄保斌
    5、综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
网络视音频节目;出版发行《安徽广播电视报》;设计、制作和发布广播、电视、网络视
音频、报刊的广告业务;管理和传输全省广播电视信号。
    6、注册地: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龙图路666号
    (二)本公司、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1、2016年度,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曾签订过《电视剧播映许可使用合同》(青
云志),交易金额为553.85万元人民币;
    2、2016年度,欢瑞影视与安徽广播电视台曾签订过《电视剧播映许可使用合同》(大
唐荣耀),交易金额为8404.2万元人民币。
    除此以外,本公司、欢瑞影视没有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发生过其它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广播电视台的卫视频道是国内一线卫视,拥有丰富的渠道资源。目前,安徽卫视
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节目名称和权利范围约定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周播剧场一年的剧目资源。目前暂定的剧目有:《大唐荣耀2》《龙
珠传奇》《青云志2》等。其余剧目需经乙方及北京卫视共同审核同意并由甲方提供。最
终确定剧目由双方订立相关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
    (二)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该剧的地域范围是:卫星电视频道覆盖范围(中国大陆范围,不包
括港澳台地区);乙方为了推介节目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广告、汇编节目等,安徽省
范围内有线、无线电视、广播覆盖范围。
      …
       (五)发行模式及播出约定:
       发行模式:首轮无黄金时段(每天19:30至22:00之间的时段,下同)上星台;两家首
轮非黄金时段(每天19:30至22:00之外的时段,下同)上星台;其余发行权利甲方可自由
行使。
       播出约定:
       1、首轮非黄金时段两家上星台首次播出该剧时须都在周播剧场播出,具体播出时间
为2017年03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三,每晚22:05开播,每天播出2集。播
出版每集时长30分钟,…(最终集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两家上星台开播时间(每周
一至周三每晚22:05)及播出集数、版本(每晚2集,每集30分钟)、播出内容必须完全一
致。
       …
       (六)许可使用付酬标准
       1、许可使用费
       每集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共170集,合计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
       …
       (七)付款方式
       由于甲乙双方针对周播剧场有广告方面的合作,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按
约定提供的该剧播出带、发行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并就播出
带审核合格且收到甲方授权的广告公司(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乙方支
付的广告费后,再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节目许可使用费。
       …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给本公司合并报表最多增加约1.6亿元的营业收入(税后)。欢
瑞影视获得安徽卫视周播剧场的电视剧排播权和欢瑞营销获得其广告招商运营权(详情请
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欢瑞营销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内
容),是欢瑞影视+欢瑞营销与北京卫视“电视剧排播权和广告招商运营权”合作模式的
继续。是公司推进渠道侧业务发展的再次尝试。通过这样的合作,公司可以做到内容、渠
道及营销的统一运营和深度结合,并在以下方面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1、公司可以主动控制电视剧集制作、播出的节奏,方便公司围绕电视剧内容进行更
加精细化的运作,缩短从制作到播出的周期,提高公司资产的周转效率;
    2、通过周播剧场扩大剧集的影响力,有效推动公司剧集网络付费观看模式的发展;
    3、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控游戏产品的联动开发运营节奏,提升公司游戏产品与电视
剧集的协同性;
    4、一体化并且稳定的制作播出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艺人培养体系的发展。
    进行“电视剧排播权和广告招商运营权”的合作符合公司既定战略,但仍可能在未来
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也可能存在电视剧短供导致的业务开
展风险。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安徽广播电视台产生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属于欢瑞影视的日常经营活动,且不涉及关联交易,因此不
需要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它相关说明
    本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履行重大合同进展的披露义务。本次合同的履行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和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