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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关于全资孙公司与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的公告2017-08-05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8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获悉,本公司全
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欢瑞”)与浙江艺能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艺能”)签订了联合投资拍摄合同。
    一、对外投资联合拍摄项目的基本情况
    霍尔果斯欢瑞与浙江艺能于 2017 年 8 月 2 日签署了《电视剧[锦衣之下]投资合作协议
书》,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锦衣之下》(暂定名,下称“本剧”)。其中:霍尔果斯欢
瑞投资人民币 64,000,000.00 元(陆仟肆佰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9.9条的规定,霍尔果斯欢
瑞本次联合拍摄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对外投资行为,但没有达到第9.2条、第9.3条的规
定情形,因此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联合摄制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428号518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39号
    成立时间:2010年07月14日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伍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壹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7924438X
    法定代表人:贺为
    经营期限:2010年07月14日至2030年07月13日止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影视制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演出经纪;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霍尔果斯欢瑞、陈援及钟君艳夫妇、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该公司并无任
何形式的持股行为。
    三、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剧名:《锦衣之下》(暂定名,以广电局最终核定的为准,剧名变化不影响本
协议的有效性),本剧长度暂定为 50 集,每集的长度为 45 分钟(含片头片尾)。
    (二)双方确认,该剧剧本由甲方根据蓝色狮的小说《锦衣之下》创意策划、完成创
作。浙江艺能保证合法拥有该剧的独家策划权并拥有原著小说《锦衣之下》及文学剧本包
括拍摄权在内的全部著作权。
    (三)主创班底:
    1、主演:任嘉伦、谭松韵(或双方认可的演员);
    2、导演:尹涛(或双方认可的导演)。
    (四)霍尔果斯欢瑞投资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整(64,000,000.00 元)。
    (五)发行工作由双方共同负责。浙江艺能负责(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电视台发行,
霍尔果斯欢瑞负责全球的网络新媒体发行、海外电视台发行。
    (六)宣传工作由双方共同负责。双方协商确认包括制作阶段、发行阶段、播出阶段
的宣传计划和金额,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双方按投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四、本次联合摄制,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霍尔果斯欢瑞对参与本剧的投资进行过充分论证,认为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对欢瑞
影视完成业绩承诺有积极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亏损全部投资款的风险。
    合同书签署后,仍不排除因政策、市场及经营等方面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和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