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87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北京青宥仟和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与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北
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3,319,711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 74,320,05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999,657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2.57%)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宥仟和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1,241,58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935,77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05,807股,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41.55%,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5.22%。
(一)2016年4月29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公司(当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0,000,000
股(占其直接所持当时公司股份的70.66%,占一致行动人共持当时公司股份的40.82%,占当
时公司总股份的4.83%)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
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详情请见本
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2016年7月22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公司(当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5,000,000
股(占其直接所持当时公司股份的17.66%,占一致行动人共持当时公司股份的10.20%,占当
时公司总股份的1.21%)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
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2017年1月19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公司中的22,935,82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22,935,7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4.76%,占一
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8.6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4%)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期限三年(详
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
公告内容)。
(四)2017年3月28日,青宥仟和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9,160,000
股股票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并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
权质押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2017年4月24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12,4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4.32%,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10.10%,占本公
司总股份的1.27%)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期限三年(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六)2017年5月15日,青宥仟和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10,84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并已于2017年5月15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
权质押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七)2017年7月14日,青宥仟和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5,000,000
股股票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并已于2017年7月17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
权质押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八)2017年7月28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10%,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1.70%,占本公司总
股份的0.21%)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7月31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25日(详情
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内容)。
(九)2017年8月15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66%,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2.35%,占本公司总
股份的0.30%)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票质押以及上述(八)项股票质押均是对2017年4月24日青宥仟和与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补充。
二、截止本公告日,青宥仟和累计质押其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0,395,821股,占其
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78.83%,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2.76%,占公司总股份的4.12%。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