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9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10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上午 10:00 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全部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
(四)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俊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特别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监事会
原条文内容 拟修订内容
议事规则条款编号
标题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 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条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规则。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亦可以通讯表决方式
第九条 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
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监事会,根据监事回传的表决票确定
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
参会人数和表决结果。
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
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九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未尽事宜,按法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悖的,从其规定。本议事规则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
执行。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十九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订,报监事会审议。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注 1:上表中正文之粗体部分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 2: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