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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11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7年10月10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 15 号富力海洋广场 6 栋 2201 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8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有2人,通过网络投
票的有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5,556,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590,15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6,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6,00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五)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5,099,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 456,60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3%;
反对 456,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程源伟、王应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