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审核文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监事签名: 张俊平 洪丹丹 陈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