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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9-2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按照财政部此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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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
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
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
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
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
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
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
计将对公司 2019 年起的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规范性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
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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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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