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9-3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3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 A1 座 10 层 1004 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9名,代表股份426,420,41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 人,代表股份276,772,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3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149,64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49%。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028,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45%;反对 3,392,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0,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235%;反对 3,392,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7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114,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6,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794%;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114,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6,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794%;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883,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5%;反对 1,537,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75,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566%;反对 1,53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247,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4%;反对 2,17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9,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49%;反对 2,17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2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464,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58%;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8%;弃权 6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56,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133%;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06%;弃权 6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114,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6,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794%;反对 30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程源伟、王应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