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文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 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 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监事签名:张俊平 洪丹丹 陈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