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贾杰、张巍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