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1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与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弘 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3,319,711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 74,320,05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999,657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2.57%, 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相 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青宥仟和于2020年1月13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青宥仟和 否 28,305,765 55.24% 2.89% 2019年8月22日 2020年1月10日 袁灵芝 (二)本次解除质押对应的股票质押是: 2019年8月22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8,305,7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 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5.24%,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22.95%,占本公司总股份 的2.89%)质押给袁灵芝,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情 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 告内容)。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宥仟和将以上解除质押的28,305,765股的公司股份进行再质押,相关明细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是否为限售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质押 质权 质押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如是,注明 质押到期日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补充质押 起始日 人 用途 其一致行动人 限售类型) 保证期间自债 务人履行期限 2020 年 届满之日或因 青宥仟和 否 28,305,765 55.24% 2.89% 否 否 李俊 担保 1 月 17 日 本合同约定借 款提前到期之 日起三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 本次质押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 所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数量 股份比例 限售数量 股份比例 青宥仟和 51,241,586 5.22% 22,935,821 51,241,586 100.00% 5.22% 22,935,821 44.76% 0 0.00% 青宥瑞禾 22,935,779 2.34% 22,935,779 22,935,779 100.00% 2.34% 22,935,779 100.00% 0 0.00% 弘道天华 22,935,779 2.34% 0 0 00.00% 0.00% 0 0.00% 0 0.00% 弘道天瑞 20,693,850 2.1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弘道晋商 5,512,717 0.56% 0 0 0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23,319,711 12.57% 45,871,600 74,177,365 60.15% 7.56% 45,871,600 61.84% 0 0.00% (三)青宥仟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 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截至本公告日,青宥仟和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51,241,586股,占其直 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41.55%,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22%。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股权质押合同》;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