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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宋生、庄炜)2020-04-3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宋生、庄炜)
    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9年在任职期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10日)。我们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诚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2019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19 年,我们出席董事会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宋生             9                 9                    0                  0
       庄   炜            9                 9                    0                  0

    我们经过认真思考、客观公正地审议相关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
确认会议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所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的情形下,对需要表决的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9 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宋生              14                    14                   0                  0
      庄    炜            14                    14                   0                  0

    我们对每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论证,提出了合理建议,
对符合提交董事会审议条件的事项均表示了同意。
    (三)2019 年,我们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宋生            2                      2                 0
                 庄 炜             2                      2                 0

    我们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 2018 年度报
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原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下表)。

序
            时间               董事会届次                                独立意见
号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1    2019 年 04 月 26 日   第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五、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六、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七、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2    2019 年 07 月 22 日   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
                                                  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
3    2019 年 08 月 28 日   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
                                                  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2019 年 11 月 19 日   第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   二、《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所做工作的情况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建设状况、规范化运作水平等。对于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能够认真核实实际情况,
         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询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审议的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公平性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平时的认
         真学习,结合公司的具体工作,我们不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逐步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陈宋生先生担任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
会的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庄炜女士担任了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担任了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
们依据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
持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自己的审慎意见,确保了董
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相关工作
中的监督作用”的要求,认真履行定期报告的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审计计划、审计情
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重点审计区域、审计策略、风险评
估判断等做了总体安排,对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进行了充分关注,积极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作用。
    召开了 7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包括但不限于《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 年度财务决算》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董事会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第三
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我们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对公司战略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
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
    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我们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述职报告,了解公司的薪酬与考核体系的
建设情况。
    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我们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
    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议董事会换届准备工作的事宜》《关于审核审
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将董事候选人钟君艳、赵枳程、王玲以
及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贾杰、张巍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同意提请
董事会审议。
    五、在本年度,我们没有行使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陈宋生、庄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