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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4-3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27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
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欢瑞世纪                  股票代码                  0008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泽佳                                洪丹丹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 15 号富力海洋广场 6 幢 2201 室
传真                             010-65001540
电话                             010-65009170
电子信箱                         hr_board@hrcentury.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业务涵盖电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等相关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布局,各业务环节紧密结合,
相互之间形成了协同效应。
    作为行业领先的内容制作者,公司以社会主义新时代正能量价值观的传播者和承载者为愿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
美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己任,主动承担传播和弘扬中国梦的光荣使命,制作符合社会主义主旋律的高品质剧作。公司将继续
巩固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化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逐步推进影视产业健康生态系统的建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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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540,047,298.34 1,328,466,998.51 1,328,466,998.51      -59.35% 1,567,214,149.69 1,567,214,14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1,157,816.39   324,616,556.17    324,616,556.17   -269.79%    422,071,618.20    407,896,61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49,947,401.59      276,656,554.25      276,656,554.25   -298.78%    380,233,429.16     366,058,429.1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96,281.77     -648,767,107.43                  -98.43% -432,361,081.69 -432,361,081.69
                                                                      -648,767,107.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33                 -269.70%
                                                                                 0.33                   0.43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33                 -269.70%
                                                                                 0.33                   0.43              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1%               9.89%                  -28.81%
                                                                               10.00%                 14.51%            14.17%
                                                                              本年末比上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9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3,549,759,961.22 4,912,224,429.22 4,925,099,429.22      -27.93% 4,104,718,313.94 4,117,593,31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53,827,875.26 3,446,523,467.46 3,407,898,467.46      -22.13% 3,120,347,511.29 3,081,722,511.2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
        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
        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详情请
        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 号、[2019]4
        号和[2019]5 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由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未
        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
        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定书》责令公司整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 2013 年至 2018 年
        度相应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并请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
        项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7,619,969.17        51,583,561.11       28,193,796.50       402,649,97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96,837.74          7,352,397.11     -12,580,698.46      -556,826,35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953,278.64        10,927,056.31      -17,054,242.52      -553,773,494.0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223,754.59         -101,978,298.36      61,439,737.45        77,566,033.7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通                                               决权恢复的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0,909 前一个月末普通           27,709                     0                             0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欢瑞联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7%   106,651,376                106,651,376 质押          105,504,587
钟君艳         境内自然人             6.17%    60,569,259                 56,638,818 质押            60,569,258
天津欢瑞       境内非国有法人         5.91%    57,938,783                 57,938,783
青宥仟和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2%    51,241,586                 22,935,779 质押            51,241,586
浙江欢瑞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1%    49,194,111                 49,194,111 质押            49,194,110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4.32%    42,417,545                          0
一一八组合
南京顺拓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4%     35,741,267                30,737,490 质押         30,737,490
弘道天华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     22,935,779                22,935,779
青宥瑞禾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     22,935,779                22,935,779 质押         22,935,779
包头龙邦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9%     21,470,583                18,464,702 质押         18,464,702
                             天津欢瑞、浙江欢瑞、欢瑞联合和钟君艳以及本项未列入前 10 名股东名册里的陈援、
                             陈平、钟金章、钟开阳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青宥仟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青宥瑞禾、弘道天华以及未列入前 10 名股东名册的弘道晋商和深圳弘道属于《上市公
说明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目前业务涵盖电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等相关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布局,各业务环节紧密结合,
相互之间形成了协同效应。
    作为行业领先的内容制作者,公司以社会主义新时代正能量价值观的传播者和承载者为愿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
美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己任,主动承担传播和弘扬中国梦的光荣使命,制作符合社会主义主旋律的高品质剧作。公司将继续
巩固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化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逐步推进影视产业健康生态系统的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影视剧及衍生品      417,957,308.66   -149,446,585.19   -35.76%         -62.48%        -126.00%       -87.36%
艺人经纪            122,089,989.68    115,275,524.28    94.42%         -42.17%         -43.35%        -1.9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影视行业仍处于规范化调整期,播出环境及市场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司部分剧集的售卖受到一定程度的
影响,公司对投资制作影视剧项目较为审慎。影视行业政策、规则及格局的优化调整,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营业收入、净利润都有较大幅度的下滑。部分电视剧项目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本报告期结转的营业成本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



                                                                                                               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
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
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
二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
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和[2019]5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由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
定书》责令公司整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
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2013年至2018年度相应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见本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公告》,并请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或处置方式 股权取得或处置时点 丧失控制权之日                  是否纳入本报告期
                                                       剩余股权的比例                合并报表范围
欢瑞网络       对外转让100%股权        2019/10/31           0.00%      否,但其年初资产负债表和年初至处置日期间
                                                                       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
    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天健渝审〔2019〕158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欢瑞网络截至2019年9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467,365.89元。根据北京中勤永励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勤永励评字
[2020]第641287号,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欢瑞网络净资产在2019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欢瑞网络净资产评估值为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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