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0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欢瑞世纪”)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天运能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发表意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为本公司 2019 年度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公司 2020
年度聘请中天运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
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行
业发展新形势、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可以有效降
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
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审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贾杰、张巍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