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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6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6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2020年9月16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 A1 座
10 层 1004 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2名,代表股份305,520,4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
人,代表股份297,512,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328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24人,代表股份8,0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4%。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211,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8%;反对 309,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88%;反对 309,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211,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8%;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1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88%;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2%;弃权 1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201,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57%;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10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7,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98%;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2%;弃权 10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201,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57%;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10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7,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98%;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2%;弃权 10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211,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8%;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4%;弃权 1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88%;反对 20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2%;弃权 1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指派米兴平、牛菲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