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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1-0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目前合同已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本次合同总金额为 5.58 亿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将
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现金流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后续合同
履行的进度及会计准则标准确认。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市场、政策、经济、客户需求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
从而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
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与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阿里软件”)签订了影视剧售卖合同,累计金额为5.58亿元人民币(含税)。
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2020年修订)之第17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
将相关订单以列表的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订单金额
      影视项目              签署时间          公司      交易对手方
                                                                     (含税,人民币/万元)
  一部当代都市剧
(以下简称“剧目 A”)
    古装仙侠剧 1
                       2021 年 1 月 28 日   欢瑞影视     阿里软件                  55,800
(以下简称“剧目 B”)
    古装仙侠剧 2
(以下简称“剧目 C”)

    注:上述订单列表中不存在单笔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阿里软件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1646081K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9号楼3层30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思源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软
件开发;产品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阿里软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除本次合同外,欢瑞影视曾于2019年与阿里软件同属同一控制人下的北京优酷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科技”)签署过影视剧《琉璃美人煞》(现名《琉璃》)剧
集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基础授权费为33,000万元,并约定全部合作费用根据剧
集在甲方平台的最终的播出效果而定。剧集播出完成后,欢瑞影视与优酷科技根据剧集
播出效果确认授权合作费用调整为35,400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据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优酷科技和阿
里软件均为其通过中间持股实体间接持有 100%股份的公司。我公司认为优酷科技和阿里
软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剧目 A 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
    1、许可权利内容: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且剧集摄制完毕之日起,乙
方将改编制作完成剧集的新媒体播放权及其转授权权利、维权权利许可给甲方。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3、违约责任: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应严格遵守并全面履行。任何
一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所做的承诺或保证不真实的,均构成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及时改正。
   (二)剧目 B 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
    1、许可权利内容: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且剧集摄制完毕之日起,乙
方将改编制作完成剧集的全媒体播放权及其转授权权利、维权权利许可给甲方。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3、违约责任: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应严格遵守并全面履行。任何
一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所做的承诺或保证不真实的,均构成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及时改正。
   (三)剧目 C 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
    1、许可权利内容: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且剧集摄制完毕之日起,乙
方将改编制作完成剧集的全媒体播放权及其转授权权利、维权权利许可给甲方。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3、违约责任: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应严格遵守并全面履行。任何
一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所做的承诺或保证不真实的,均构成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及时改正。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以上售卖合同,累计含税金额55,800万元,预计将对2021年度、2022年度的现金流
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后续合同履行的进度及会计准
则标准确认。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而对阿里软件产生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属于欢瑞影视的日常经营活动,且不涉及关联交易,因此
不需要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它相关说明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并将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琉璃》剧集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2、剧目 A 剧集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
3、剧目 B 剧集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
4、剧目 C 剧集作品专有许可使用合作协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