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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瑞世纪:关于新准则下收入确认影响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1-0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准则下收入确认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8)。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化及 2020 年度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
响。为能够更准确、更清晰地体现公司的经营情况,便于广大投资者进行分析判断,公
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新收入准则下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变化
    新收入准则最主要变化为收入的确认时点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
变更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依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
的履约义务,即在购货方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同时公司在判断商品的控制
权是否发生转移时,应当从购货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即购货方是否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
制权以及何时取得该控制权。基于此,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相应变更如下:
    (一)变更前采用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电视剧的销售收入包括电视播映权转让收入、网络平台播映权转让收入、音像版
权转让收入等(下同)。
    在电视剧完成摄制并经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
电视剧拷贝、播映带和其它载体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收入。
    2、网络剧销售收入:在网络平台播放的网络电视剧,在网络剧完成摄制,网络剧拷
贝、播映带和其它载体转移给购买方,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收入。
    3、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在电影完成摄制并经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
影公映许可证》后,电影于院线、影院上线后按公司与放映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并根
据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4、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后,母
带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收入。
    (二)变更后采用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电视剧销售收入:当与购货方签订协议,根据合约条款交付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并于购货方获得
前述载体控制权的时点时确认收入。其中,对于在交付播映带或其他载体后,购货方可
以主导播出时间的,在交付播映带或其他载体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于合同中约定
上线播出时间且购货方无法主导播出时间的,在交付播映带或其他载体并于电视剧开始
播映的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
    2、网络剧销售收入:在网络剧完成摄制,网络剧拷贝、播映带和其它载体转移给购
买方,并于购货方获得前述载体控制权的时点时确认收入。其中,对于在交付播映带或
其他载体后,购货方可以主导播出时间的,在交付播映带或其他载体时作为控制权转移
时点;对于合同中约定上线播出时间且购货方无法主导播出时间的,在交付播映带或其
他载体并于网络剧开始播映的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
    3、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在电影完成摄制并经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
影公映许可证》后,电影于院线、影院上线后按公司与放映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并根
据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4、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转移给购货方、购货
方可以主导电影的使用且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未约定上线播出时间
的,在电影母带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约定上线播出时间且购货方无法
主导播出时间的,在电影母带转移给购货方及电影约定上线播出时点孰晚确认收入。
    二、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化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将按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对2020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则不予调整。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对于合同中约定上线播出时间,且购货方无法主导播出时间的,
收入确认时点由“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时”变更为“在电视剧播映带
或其他载体已转移给购货方并于电视剧开始播映时”。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政策变化累积影响调减了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11,589
万元;调增了2020年当期归母净利润18,056万元,其中2020年之前已向客户转移播映带
但在2020年播出的电视剧项目调增了2020年当期归母净利润13,271万元;2020年之前已
向客户转移播映带但在2020年仍未播出的电视剧项目,因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调减,
调增了2020年当期归母净利润4,785万元。以上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
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