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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星美: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04-22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 *ST星美 公告编号:2009-26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 年4 月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 年5 月20 日15: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 年5 月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 号星光大厦B 座6 楼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审议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

    

    (5)审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6)关于选举庄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3、以上第(7)、(8)、(9)、(10)项内容详见2008 年7 月18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外,其他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 网站披露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

    

    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8 年5 月18 日至2008 年5 月19 日,上午9:00-12:00 点,

    

    下午2:00-4:00 点。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 号星光大厦B 座6 楼

    

    联 系 人:徐虹

    

    联系电话:023-67882859 传真:023-67882861 邮政编码:401121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

    

    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 代理权限

    

    号

    

    代理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 审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庄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