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星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4-28
股票代码:000892 股票简称:*ST 星美 公告编号:2009-29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议案的通过并不表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正式启动,本公司将在条件成熟
时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公司
股票停、复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8日在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底
楼会议室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何家盛董事长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4月27日~28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15:00~4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公司章程》
第四十八条及《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说明。
2、公司总股本413,876,880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7,209,27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3.1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383,93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9251%。
以上合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7,593,20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8.0773%。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由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鑫以”)提议的《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拟引进其他重组方对公司进行
资产重组的议案》,上海鑫以持有本公司股份106,938,440股,占总股本的25.84%,
符合提议股东的条件,其程序合规。
2、上海鑫以作为新世界房产的关联方将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
上审议通过。
4、表决结果
同意154,595,758股,占比98.0980%;反对2,996,951股,占比1.9017%;弃权500
股,占比0.0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及指派倪俊骥律师、余蕾律师予以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