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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星 美: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5-20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 ST星美 公告编号:2009-32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2009年5月20日在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6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何家盛董事长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总股本413,876,880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6,939,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

    

    二、提案审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普通议案 投票股份数目 股%

    

    (赞成票数需超过二分之一方为正式通过)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6,939,740

    

    100(%)

    

    0

    

    0(%)

    

    0

    

    0(%)

    

    2 《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6,939,740

    

    100(%)

    

    0

    

    0(%)

    

    0

    

    0(%)

    

    3 《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106,939,740

    

    100(%)

    

    0

    

    0(%)

    

    0

    

    0(%)

    

    4 《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06,939,740

    

    100(%)

    

    0

    

    0(%)

    

    0

    

    0(%)

    

    5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6,939,740

    

    100(%)

    

    0

    

    0(%)

    

    0

    

    0(%)

    

    6 《关于选举庄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6,939,740 0 0普通议案 投票股份数目 股%

    

    (赞成票数需超过二分之一方为正式通过)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0(%) 0(%)

    

    7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106,939,740

    

    100(%)

    

    0

    

    0(%)

    

    0

    

    0(%)

    

    8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106,939,740

    

    100(%)

    

    0

    

    0(%)

    

    0

    

    0(%)

    

    9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106,939,740

    

    100(%)

    

    0

    

    0(%)

    

    0

    

    0(%)

    

    特别议案 投票股份数目 股%

    

    (赞成票数需超过三分之二方为正式通过)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06,939,740

    

    100(%)

    

    0

    

    0(%)

    

    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程源伟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